各学院: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号)文件精神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核准和补录的意义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,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,确保在校、在籍学生学籍准确,确保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完整、准确。此次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。 二、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校所有在校、在籍本科生(包含休学、保留学籍等)。 三、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生根据个人账号登入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(学信网),核准学信网上的已有的数据信息。再根据“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(附件1)”进行填写。所有字段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备注的字段填报,证件类型和学籍状态请点击单元格中的下拉键选择,否则数据无效。 各学院务必于2019年2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纸质材料汇总后交到教务处107办公室,电子版以“教学学院+班级名称”命名汇总后发刘芳老师网上办公邮箱。 该数据填报工作事关学生家庭及个人利益,请各学院和学生务必高度重视,建议填报后再打印核对,确保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,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。 附件1: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
附件2: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
教务处 2019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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